6月7日,国家发改委明确“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前,全国仅有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两地被批准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人们形象的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称为新特区,即不设框框,任你去闯。毫无疑问,重庆市在直辖10年后又迎来了另一个加速发展的历史机遇。
两步走实现“统筹城乡”目标
在7月12日召开的重庆市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电视电话会议上,重庆市确定了统筹城乡分两步走的目标。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要求,改革要围绕“两步走”的目标,分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2年改革“重点突破、成功破题”。在统筹城乡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公共财政、服务型政府等领域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实践取得突破性进展,创造出一些成功的经验。重庆市城镇化率达到5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100%、80%、40%,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从目前的4:1降到3:1,生态环境保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阶段,到2020年改革“全面推进、建立机制”。按照消除空白、上档升级、全面展示的思路,形成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统筹城乡发展新的制度体系,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模式。在这一阶段,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进一步降到2.5:1,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率达到70%,城乡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任务
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以城乡统筹的理念从整体上科学规划城乡建设、经济发展、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全局上推动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确保城乡规划布局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统筹“一圈两翼”发展。充分利用一圈的良好发展基础,快速聚集生产要素,集中打造产业密集带和城市密集带,大幅度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增强对两翼的辐射带动功能,使之成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产业支撑,以工促农和转移就业的战略平台。
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完善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业产业转移。健全农村劳务开发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打造知名劳务品牌,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和稳定就业的水平。为进城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廉租房,促进农民工由就业性转移向居住性转移转变。
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构建以供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体制和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卫生体制和覆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农村低保、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大农村社会救济救助的力度。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贯通城乡、连接周边的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形成铁路、高速公路、水运、航空等各类交通布局合理、相互衔接、畅通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增强长江上游现代化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功能。切实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心由城市逐步转向农村,加快交通通信干线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道路网络。加快供排水、能源设施向农村拓展,完善农村水利设施,保障农田水利灌溉和饮水安全。
统筹区域联合与协作。坚持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着力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全面深化川渝经济联合与协作,发挥重庆和成都两大都市圈双核增长极的作用,携手打造区域增长极最紧密、最核心的产业密集带,共建成渝经济区,使这一区域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和西部大开发的引擎。同时,沿长江经济带、渝黔经济带、渝怀铁路沿线经济带和成渝经济带,推进重庆与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广西、陕西、西藏等周边省区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的成长性与辐射影响力。
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体制
城乡统筹发展是一项开拓性的工程,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针对重点难点,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突破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障碍,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重庆市居民户口”,并尽快过渡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的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稳定有序转移。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进城农民在就业、培训、就医、定居、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促进进城农民安居乐业。
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在保护和尊重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权益的基础上,探索对农民进城后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回购、置换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进城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健全农民征地补偿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增加保障品种,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力争到2012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分别达到66%和95%。逐步建立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完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梯次转移转移居住的政策。
推进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硬约束,形成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事业。完善市对区县的财政分配体制,鼓励贫困地区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实现从保运转向促发展转变。
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重组或新设适应农村生产方式的新型金融组织,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新型信用机制,增强农民融资能力。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整合归并经济调节、农业、商贸、文化等领域的综合管理部门,加强涉及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维权服务等部门的相关职能。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区县的责权,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探索完善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